1)第五十九章 狼毫_红楼,我成了宁府玄孙贾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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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热闹的场面很快散去。

  她们都回了荣府去。

  贾蔷是主角,接待的活也是要干的,累了一天了。

  回到了自己的房中。

  “二爷你来看看姑娘们送的礼物。除了琏二奶奶的绸缎,我觉得这支笔最好。”

  香菱非常喜欢这支笔,她超级爱看书写字。

  贾蔷把盒子拿过来轻轻打开,从里头把毛笔拿了出来,看上去不一般。

  笔杆跟普通毛笔差不多大小,只是透着星星青点的斑竹。

  顺着笔杆往下,笔套是用晶莹玉石镂空做成的。

  香菱呆呆的看着:“二爷,林姑娘送的毛笔真好看。”

  贾蔷:“你喜欢?那可不行,这是林姑姑送给我的。他日我去寻一支同样好的送给你。不过要想再寻到一支恐怕也难。笔杆全是由犀角制成,这么长,就显得珍贵了。”

  红狼毫,犀角笔杆,玉石笔套,每个部件都非常珍贵。

  扬州富庶,盐商更是巨富,林如海身为扬州巡盐御史家底肯定不俗,弄几支毛笔轻松平常。

  沾了点墨,在宣纸上写了一首词,更加得心应手。

  好笔,但是这样就显得墨,砚,还有纸张都差了几个档次。

  这样一看最贵重的当属林黛玉送的这支狼毫笔,其次就是凤姐儿给过来的软烟罗绸缎。

  中了秀才后的流程,还有要拜谢恩师长辈。

  自己无父无母,贾珍已经故去,关系最近的一个长辈就是贾敬了,得去拜访一下。

  还有太学中的老师贾代儒,也要提些东西去看一看。

  到底还有师徒名分在,只是以后不会再有什么交集了。

  现在是下午了,趁着还有些时间,带着个小厮骑着马儿往玄真观去。

  没带太多东西,就是一丁点水果。

  他知道贾敬如今在修道,稍贵重点的东西肯定不会收的。

  常常有去军营训练,如今的御马术稳的很,更胜往昔。

  半个时辰不到,就到了城外的玄真观中。

  走到了殿中看着一个老者在蒲团上打坐。

  轻轻唤了声:“太爷,给您请安来了。”

  贾敬睁开了眼,伸出了细长的指头从瓶子里拈出一颗血红的丹药出来。

  药香味很浓,贾蔷隔得这么远都能闻到一些。

  桂圆一般大小的丹药被贾敬含在嘴里,又拿过水就着一口吞了下去。

  吃了丹药后,贾敬没有再打坐了,站起身来。

  转过头看着他:“贾蔷?”

  “在。”

  “你来做什么。”

  “给太爷请安来了,送上了一些水果。前两天院试,蔷儿考上了,现在是生员。十天后要去国子监念书,还要去偶尔去城外大营训练,所以在家的时间会少一些。”

  贾蔷不解,这位敬老爷都考上进士了,不好好维持贾府,出家做甚,或许有着贾敬顶一顶,贾府还不至于衰败的快。

  那么大一颗丹药,被他一口给吃了,吃完后脸色倒是红润了一阵,那个副作用怕是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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