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(1)书穿之长吏配婚_穿书回到提督大人少年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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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才晓得自己这是魂穿到自己吐槽的野史小说里。

  她身体的本尊是个炮灰女配,闺名夏藕,年仅十四岁,是家中最年幼的孩子,排行第六。

  按理说老幺应该最得宠,但她却是家中奴才般的存在,每天起的比鸡早,睡得比狗晚。

  洗衣,做饭,砍柴,打猪草,伺候小鸡崽儿,是整个村里最勤快的姑娘。

  也许若不是夏家需要她,冒名顶替年满十七岁仍未婚的堂姐,到衙门给官老爷配婚,她还会这样累死累活的,再为夏家做几年老黄牛。

  按照书中的情节发展,夏藕在被灌了哑药后,在高知县的乱点鸳鸯谱中,即将就要嫁给一个鳏夫。

  在半路上她挣扎着,不配合往村中走,一个推搡,脑袋就磕在了大石上,连洞房都没入,人就不行了。

  夏家还趁机找那鳏夫,要了五两银子的赔偿。

  也就是说,夏藕被夏家利用的连骨髓,都榨干了。

  她在原本的世界里,活得好好的,不能因为吐槽几句野史的血腥,就真的给夏家做牛做马!

  她不认命,决定再死回去。

  待时,即使程溁大大让自己跪下唱征服,她也心甘情愿,只要能回去。

  而结果……却事与愿违。

  上吊,裤腰带不结实,断了。

  撞墙,短暂的昏厥后,又被冷水泼醒。

  最后,她跳牛车,终于成功。

  她眼前一黑,嘴角露出一抹欣慰的笑容……

  然而,当她再次睁眼就到了公堂之上,还发起低烧,脑子变得昏昏沉沉,浑身无力。

  难道她的身体,已经葬身在火海烧焦黑透了,甚至连抢救的机会都没有啦?

  苍天啊,她再也回不去了!?

  请允许她,为原主和自己默哀一小会儿……

  罢了,好死不如赖活着,既然回不去了,至少先脱离蚂蝗般的夏家。

  否则,她都要考虑是否需要弄包老鼠药毒死他们。

  因为书是根据野史改编,所以基本还原古代生活,女子想要离开娘家,要是拎个小包裹离家出走,那就是黑户,等着被人贩子捉了为奴为婢吧!

  物离乡贵,人离乡贱,古人诚不欺我……

  眼下,她唯有出嫁一条路可走,不接受也得接受!

  既然如此,她总要挑个顺眼些的,绝对不能有暴力倾向。

  在记忆中,她生活的这个村里,男人是可以打媳妇的,而且没人会觉得男人做错了,甚至还会说这男人很爷们……

  真是太可怕了!

  在夏藕思绪万千之时,公堂上已经配对成功了一大半。

  因为娶妻对于光棍们是极奢之事,所以入堂的比例男多女少,也就是意味着这些年满十七的女子,今日无论如何都会出嫁,而男方那头可以零星甩下几个。

  就在刚刚,她见几个大胆的姑娘,主动先挑了称心的准夫婿,就也想学着先下手为强。

  一眼扫去,剩下的那些男子不是上了岁数中老年,就是战场上下来的缺胳膊、断腿的兵士,甚至还有位满脸横肉的屠夫!

  最可怕的是,听说那些家中有好几个兄弟都娶不起媳妇的那种,说不好还会共妻……

  这可咋好嗫?

  只怪她方才反应慢了,只顾着不满强制的配婚,没能赶紧替自己打算……

  女子生活不易,宁可做打人的那个悍妻,也不能被打不是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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