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54章 五十四、有难同当_穿成男主养反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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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来人一身玫瑰紫上裳,月白色如意裙,外面披着一层金色薄纱,宽大的衣摆上锈着紫色的花纹,泛着银光的裙幅逶迤身后,雍容华贵,身姿优雅,风韵十足。喜欢网就上腰间用一条集萃山淡蓝软纱轻轻挽住,一头乌黑的长发微微撩起挽了一个公主髻,额前垂着一枚小小的红色宝石,点缀的恰到好处。头上插着镂空飞凤金步摇,随着莲步轻移,发出一阵叮叮咚咚的响声。骄矜艳丽的美人款步而来,仪态万方,让人心折。

  所过之处,众妖莫敢直视,纷纷低头俯身行礼,在女子到来之前如潮水般向两旁退去,让出一条宽阔的道来。来人正是妖族最珍贵的宝贝,妖主的大女儿,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妖族公主臧丽华,一身华贵的长裙衬的她更加艳色逼人,在夜空下散发着夺目的光彩,精致的容颜令人见之难忘,即使在盛产妖娆美人的妖族也是无可比拟的存在。

  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公主臧丽华走到顾宸面前,驻足凝视片刻,缓缓绕着他走了几圈,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打量了一番,方才停下来饶有兴味的问道:“你衣襟里藏的是什么东西?”

  衣襟?顾宸疑惑的低头一看,正好看到了微微鼓起的衣襟中一簇显眼的彩色绒毛。小彩怎么出来了?顾宸心中一惊,下意识抬手一挡,片刻后才意识到不对,讪讪的在臧丽华似笑非笑的目光中把手放下来,恭敬的道:“启禀公主,这是我不久前捡回来养着的小鸟。”

  臧丽华微微挑眉,似笑非笑,“你没事养只鸟干什么?还把它带到舞会上来?怎么,想给我们表演抓鸟不成?”

  顾宸面露羞涩,不好意思的挠头憨笑道,“这,我也是偶然捡到了这只鸟,打算当成晚餐吃了,只是捡回来之后才发现它太瘦弱了,根本没几两肉,所以打算把它养大点再吃。”说着伸手粗暴的把小彩往衣襟中按了按,继续傻笑,“今天本来没打算把它带过来的,只是一想,要是把它放在家里,说不定它就跑了,只能把它带过来随时看着,公主要是不喜欢,那我这就把它送回去。”

  两米多高、虎背熊腰五大三粗、面目凶恶的壮汉挠头傻笑,自以为聪明的冲她献媚讨好,这冲击力不是一般的大,臧丽华顿时觉得一阵恶心感涌上,不想再看着这只丑陋的狼妖祸害自己的眼睛,移开目光深吸一口气快速的说明自己的来意:“不必了,我最近正觉得父王送我的羽扇太过素净了,想给它添点颜色,只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材料。不过,我看你这只彩鸟就很不错,颜色鲜艳羽毛光滑,更难得的是一丝杂质都没有。要是用它来祭炼我的羽扇,肯定能把我的宝贝羽扇变得极其漂亮。”

  臧丽华说的随意,彷佛只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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