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28、28 抱我过去_顿顿有肉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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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浴室洗手台前,一面晶莹明亮的玻璃镜里,此刻正晃动着两具赤裸的肉体。

  其中背对着镜子的,是一片莹白细嫩的背脊。那片背脊太过白腻,软薄的一片,仿佛被人舔过一口的冰淇淋,蝴蝶凸起,腰窝下陷,勾勒出一条诱人的弧度。

  而随着糕体的上下颠簸,不断有细腻的水珠顺着绵密的雪顶滚落下滑,一直滑到再往下的两颗冰淇淋球上,沾染上牛奶的色泽。

  如同雪顶一样,两块并在一起的冰淇淋球圆润又光滑。它们本应当是一杯精致的甜点,让人眼馋而不敢亵玩,但此刻却被一根宛如饿狼的勺柄粗蛮地插入其中,如饥似渴地捣取着内里的糖芯。

  这根勺柄几乎整根没进了奶球里。

  它搅动着,挖舀着,试图要让半凝固的冰淇淋全部融化,变成更为甘甜的糖汁,供它予取予求。

  而事实上,它就快要成功了。

  粗硬的钢勺裹挟着几乎称得上是炽烈的温度,在绵实的冰淇淋里四处捣撞。每行经一处,它都要重重地停滞一会儿,像是要等棍棒上的热意将糖沙融化,沾上水了,才恋恋不舍地刮磨着寻到下一处,再度撞击鼓捣。

  此起彼伏,上下往复。

  没过多一会儿,那两块儿冰淇淋球上边沾满了从里面淌出的糖汁,与勺柄上灼化的水液交融在一起,咕滋咕滋地搅拌成为更粘稠起泡的糖霜。

  屠良抬眼注视着镜子里的景象。

  此刻他甚至能清晰地看到两人连接处淫靡的细节,毛发、体液、肌肤、皱褶……

  黑染上了白,铜色撞上了雪腻,两条不同过去的线此时交缠在一起,屠良恍惚间想起了自己第一次见小孔雀时的样子。

  那时他还不是肉贩,在附近的一家快餐店打工。为了拿到拖欠的工资,屠良跟老板起了几次冲撞,已经不想在那里干下去了。他觉得这个城市挺没意思的,很多人为了钱可以不当人,每天都把脑袋埋在钱眼里。

  屠良几乎看不到年轻人有在生活的影子,大家起早贪黑着,都在用劳力换生存。彼时他都已经生出了从这个仿佛吃人的城市离开的念头,却偶然撞见了一个小孔雀般鲜活可爱的人。

  “你好,打一碗红烧肉!”

  隔着玻璃,屠良听见男孩轻快的声音,便闷头舀了一大勺肉给他。

  反正花的是老板的钱,他下手随意,却不料换来点菜的人娇俏地惊呼声,以及送给他的一个大大的笑。

  “哇!谢谢你啊!”

  一身柠檬黄衬衣的男孩脸蛋青涩白嫩,看到碗里丰盛的肉块,脸上浮现出美滋滋的欣喜,还冲着玻璃里面带着口罩闷头打饭的服务工递上了俏皮的谢意,“大哥你真好!好人一生平安!”

  从那一天起,屠良就开始注意到这抹亮色。

  他开始发觉,原来只要一个人愿意,就可以在灰扑扑的钢筋水泥里开出五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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